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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工业大学后勤办公室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作者 :      浏览量 :

西北工业大学后勤办公室限额内

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

后勤办字〔20221

第一章  

第一条 进一步加强后勤办公室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保证采购工作规范、廉洁、高效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法律法规和《西北工业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西北工业大学货物采购管理细则等学校规章制度,结合后勤办公室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限额内货物与服务采购是指在学校统一招标采购最低额度以下的货物与服务采购(达到学校统一招标采购额度的货物及服务采购严格按照《西北工业大学货物采购管理细则(校招采字〔2016459号)等相关制度执行),具体包括:

(一)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概算<30万元的。

(二)其他业务工作所涉及的普通货物与服务概算<20万元的

第三条 后勤办公室货物与服务采购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节约资金的原则最大限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业务工作顺利高效开展

第二章 采购方式

第四条 后勤办公室货物与服务采购分为公开采购、询价采购、直接采购

公开采购

第五条 预算金额10万元30万元的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以及预算金额在10万元20万元普通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由项目科室组织公开采购。如因时间紧迫或保证项目内容延续性等原因,需变更为询价采购或直接采购方式,必须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 公开采购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方式,主要程序如下:

(一)项目科室将采购需求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启动采购。确属情况紧急的,由项目科室填写《后勤办公室货物与服务采购立项审批表》,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批后方可启动采购。

(二)项目科室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编制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须经科长、分管副主任审核。

(三)项目科室在后勤办公室网站公开发布采购公告(代资格预审公告),报名时间不少于3日历天。(资格预审方式)

项目科室在后勤办公室网站公开发布采购公告,响应时间不少于5日历天。(资格后审方式)

(四)项目科室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不少于3人),进行资格审查,形成《资格预审情况汇总表》。(资格预审方式)

(五)项目科室向入围单位发出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方式)

(六)项目科室组织踏勘现场、答疑。(资格预审方式)

(七)项目科室接收响应文件,由项目具体负责人、科长、分管副主任、其他科室人员(至少1人)共同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或综合评选等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形成书面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专家结合方案比选情况综合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少于3家,则由项目科室根据项目内容及工作实际实施二次采购或暂停采购。如二次采购中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仍少于3家,则由项目科室提请主任办公会确定后续采购事项。

(八)项目科室在后勤办公室网站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2日历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2万元10万元的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由项目科室组织询价采购。如因时间紧迫或保证项目内容延续性等原因,需变更为直接采购方式,必须经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询价采购主要程序如下:

(一)项目科室将采购需求提请主任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启动采购。确属情况紧急的,由项目科室填写《后勤办公室货物与服务采购立项审批表》,经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批后方可启动采购。

(二)项目科室收集整理项目相关技术资料,编制询价采购文件,采购文件须经科长审核。

(三)项目科室人员组成询价小组(不少于3人),确定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向其发出询价采购文件。响应时间不少于3日历天。

(四)项目科室组织踏勘现场、答疑(按采购文件要求)。

(五)项目科室接收响应文件,由项目具体负责人、科长、分管副主任、其他科室人员(至少1人)共同评审,采用合理低价或综合评选等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形成书面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确认后生效。

(六)项目科室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直接采购

第九条 预算金额2万元以下货物或服务采购项目,由项目科室根据市场调研情况,结合工作实际选择一家符合采购条件的供应商,进行质量、价格谈判直接采购

纪律与监督

第十条 采购工作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做到公正廉洁、按章办事、保守秘密、不徇私情。若有违反,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 参与采购活动的报价单位以及其他人员,在采购活动中损害学校利益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十二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拒绝签订合同或主动放弃成交的,项目科室提请主任办公会决策。

第十三条 采购活动中收到的相关质疑或投诉,经认定属实的,应当重新采购或者重新评审。

第十 本办法由后勤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2022年12月14日后勤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讨论通过,发布之日2019年9月9日发布的《西北工业大学后勤办公室货物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后勤办字〔2019〕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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