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西北工业大学
二、采购方式:公开采购,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项目名称:西北工业大学长安校区动力与能源学院7号电梯更换工程
四、采购范围:对长安校区动力与能源学院7号电梯(含五方通话及监控)进行拆除、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
五、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投标人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留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有效电子邮箱)。
(三)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旧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旧证);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
(四)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新证)。并提供所投电梯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旧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新证),本项资质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电梯生产厂家公章或公证件。
(五)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六)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拟派项目经理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的房屋建筑电梯更换业绩合同一项,合同额不低于30万元。
(七)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信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且当前招投标资格状态有效。
(八)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列为黑名单。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响应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见附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于2025年5月30日下午17:00之前报送响应文件。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采购采用线下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关联单位同时投标。未按要求提供响应文件,或在截止时间后收到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
(二)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地址:西北工业大学友谊校区爱生楼后勤部办公室301
联系人:刘老师 029-88493153
西北工业大学后勤部办公室
2025年5月21日